卷烟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前,多数卷烟厂已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基本确立了一套较为明晰的企业文化体系。联合重组结束后,卷烟厂法人资格虽然取消了,但是已然“深入骨髓”的企业文化不会因为企业存在形式的变化而发生突变。而在省级中烟公司建设统一企业文化的要求下,各卷烟厂又必然面临对各自企业文化或维系整合或推倒重来的抉择。那么,在新的组织架构下,中烟公司对各卷烟厂的企业文化,是否定还是继承?
面对这样的抉择,笔者认为,全盘否定或照搬式继承都不合适。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在组织结构调整后,卷烟厂原有企业文化是否能够反映全省卷烟工业系统的个性和核心价值观?一般而言,企业文化应当是对现阶段企业精神层面要素的最优体现。组织结构调整后,企业的追求、员工的期望、各方面工作状态都会发生变化,企业文化自然不能再墨守“成规”。认清了这一问题,中烟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者就面临着两个选择:是推翻各卷烟厂原来自成体系的企业文化,重新建立一套更加契合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愿景的企业文化体系?还是以兼容并包的方式对各卷烟厂的企业文化体系进行改进式继承?笔者认为,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发展状态的中烟公司来说,要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就必须开展广泛调研,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文化融合的方向。